来源: 作者: 发布时间:2025-10-11
9月25日早晨5时左右
福建厦门翔安区
一沿街电器店(为自建房)突发火灾
店主夫妇不幸遇难
起火原因正在调查
近年来居民自建房火灾屡屡发生
且用于生产、经营、租住情况增多
尤其是一些“下店上宅、前店后宅”自建房
是典型的集生活、经营、仓储
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合用场所
其潜在危险不容小觑
案例一
2024年10月10日,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东溪街道石板塘村一自建房发生火灾,造成4人死亡、2人受伤。该建筑首层为经营店铺,第二、三层为居住用。经调查认定,该起火灾事故是因在夜间闭店后经营者未将蚊香作熄灭处理,从而引燃一楼店内周边可燃物导致。
案例二
2024年8月23日,江苏宿迁一商铺发生火灾,过火面积约200平方米,火灾造成6人死亡。据了解,涉事建筑一楼是电动自行车商铺,二楼、三楼住人,属于典型的“下店上宅”模式,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。